【招标公告】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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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浦县融媒体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漳州高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漳州高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浦县融媒体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CG(2025)-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浦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广电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漳州高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4号
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2、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 1 | 91350000MA2Y3CB51X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被邀请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5-11-14;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11-18;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11-19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4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11-19 15:30(北京时间),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4号
8、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方式或者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1)现场购买(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4号) (2)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购买采购文件联系邮箱:657331024@qq.com。
2、漳州高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浦县融媒体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通讯社县级融媒体中心综合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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