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示|三明市疾控中心关于消防维保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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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公告 ·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三明市疾控中心近期拟对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及时递交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点00分,递交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金泉路26号三明市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98-822341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1项
***元整
详见附件1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二、采购单位:三明市疾控中心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止。
五、项目地点: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八、商务条件(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与采购单位完成交接工作,若有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接管并完成项目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管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应按照合同有
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按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分12个月,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月服务费。
8、根据现场服务条件,应允许采购单位对于项目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根据招标内容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本次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以补偿。
10、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拒绝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放弃中标。
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0.3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10.5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不遵守采购人食堂管理制度的,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八、提交材料(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参与)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各类资质文件。
3.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
5.本项目方案和报价书;
5.服务承诺书。
附件1项目服务要求.docx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三明市疾控中心近期拟对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及时递交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点00分,递交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金泉路26号三明市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98-822341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1项
***元整
详见附件1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二、采购单位:三明市疾控中心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止。
五、项目地点: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八、商务条件(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与采购单位完成交接工作,若有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接管并完成项目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管并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应按照合同有
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按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分12个月,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月服务费。
8、根据现场服务条件,应允许采购单位对于项目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根据招标内容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本次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以补偿。
10、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拒绝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放弃中标。
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0.3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相应的经济损失。
10.5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不遵守采购人食堂管理制度的,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八、提交材料(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参与)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各类资质文件。
3.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
5.本项目方案和报价书;
5.服务承诺书。
附件1项目服务要求.docx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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