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巷道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1-13
【招标公告】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巷道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巷道整治提升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巷道整治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工程”项目(一期)-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巷道整治提升
工程
项目编号:<350981>XH-ZC202502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额单位:人民币元^HS
| 合同包 | 品目号<顺标的】 品 | 数量(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 允许 进口 | 最高限价 | 商保证 金 |
| 1 | 1-1 | 福安市乡村振兴“千万 工程”项目(一期)- 坦洋村入口及重要节点 巷道整治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及要求 | 否 | *** | 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执行。(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 特定条件:3.1、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①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2、特定资格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
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
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3、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
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
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 00时,下午15:00至
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
获取地点及方式:(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福安市城南街
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
采购文件费用到本公司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搀描性乙领清晰可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511650651@qq.com, 并电
话确认后受理。采购文件售价及篓求: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
请另加50元人民饭; 采购文件磐后不退。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采购文件售价: v0
四、响应文件提交
D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108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商保证金 | 代理服务费 |
| 开户名称: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宁德支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
| 帐号 | 4273 7988 3852 | 135010100100215941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
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6 (项目编号:***、合同
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安市社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安市社口镇新兴路6号
联系人: *** 弧而日必
联系方法:***
2.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硕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沁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颜孙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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