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荔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二期)询比采购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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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荔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省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帕斯卡(厦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百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叁井化学有限公司、福建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荔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荔城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1.2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设备维修或更换、施工改造等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含拆卸、运输、维修、安装、调试、施工改造并经验收合格)。    2.3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 其他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  11  月 12  日至2025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石景路166号。    4.3方式:上门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获取。    4.4售价: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本文件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21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无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3号3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电  话:***    莆田市荔城区荔瀚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11 月 12 日                 2025年 1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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