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骨密度仪和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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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骨密度仪和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骨密度仪和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受邀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骨密度仪和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元
3.项目编号:ZXDCG【TP】202508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 保证金金额 |
| 1-1 | 骨密度仪 | 1台 | 85000 | 工业 | 否 | 0 |
| 1-2 | 视力筛查仪 | 1台 | 185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为2025年11月12日08:30至2025年11月14日17:30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5年11月12日08:30至2025年11月14日17:30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8.2获取地点及方式:邮箱报名或至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发送至fjzxdxmgl@163.com、或至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7-39号(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现场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将被拒绝。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0.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7-39号(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
10.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11.1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2谈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7-39号(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卫生院
地址:泉港区界山镇鹅头村鹅头388号
联系人:*** ***
14.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7-3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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