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联合镇农特产品加工中心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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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联合镇农特产品加工中心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联合镇农特产品加工中心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联合镇农特产品加工中心项目
2.项目编号: SMSM[2025]0133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价(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 1 | 1-1 | 联合镇农特产品加工中心项目 | 1项 | *** | 20000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11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4-13号)通过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载明授权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事宜,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③经办人(即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4-13号。
8.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9. 本项目公告: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本公告同一网站发布通知,务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否则造成投标失误由自负。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联合镇丹滨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晟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紫阳大道2-3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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