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11

【招标公告】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2025-048
项目名称: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预算

所属行业

1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雁塔污水处理厂)设计咨询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需求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2.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2.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2.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2.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2.8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发送邮箱zz2879616@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国诚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6-2879615、***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
4、项目经理:经办人(***、罗建英、严晓芳、张春香/***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6-28796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20号国资大厦102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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