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A4031111111000517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11-08

【招标公告】A4031111111000517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A4031111111000517001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6544.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1.00
***.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提交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2
供应商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本项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是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或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1月 07  日至2025年11月 14  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电子采购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阳光招采版)打开 
7.2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 07 日 18:00:00至2025年11月 14  日23:59:59通过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下载竞争性磋商电子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0   日09:00:00前通过按照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2阳光招采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登录地址: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开标时,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书面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8.3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因仔细确认相关网上材料是否选择完整,如相关材料没有选择,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平台线上服务费300元,缴后不退。
10.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自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南平市建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东桥东路91号
  邮编: 354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青石巷6号2单元201
  邮编:3542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35001677207050004900-0002
银行账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项目名称:***)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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