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1-06

【招标公告】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霞浦县三沙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335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县东山“四下基层”实践基地项目(文化活动中心)《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40.其他“(9)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补充以下条款: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20万元填写。”
现修改如下: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补充以下条款: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024〕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41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建省龙头企业,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5万元填写。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1.8:“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现修改如下: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二、补充部分:
1、XML格式预算以附件形式随本次补充通知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霞浦县三沙镇东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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