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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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
2.项目编号:FJJYCS251022FW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

1.00

32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高新区土地出让及收储业务涉及委托地价及资产评估工作



320,000.00

总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土地评估需在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房地产评估需在住房和城乡部门备案,资产评估需在财政部门备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或者网络报名到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龙江新苑8幢1005(售价:200元/份);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1月05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或者网络报名到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龙江新苑8幢1005购买(售价:200元/份)。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龙江新苑8幢1005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龙江新苑8幢1005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asy-prt.com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湖镇院后工业园1号
联系人:*** ***
13、代理机构: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龙江新苑8幢1005
联系人:******邮箱:850020862@qq.com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银行账号:5969 0068 5110 30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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