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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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漳州市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根据政府采购法规,经相应程序委托漳州市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自行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内(节假日除外)前往漳州市芗城区岱山村下岱山15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前在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津19号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ZZHC(2025)ZZ006C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96746.83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古农农场建新移民村道路改造工程 | 1.00 | ***.12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特定资格1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并盖供应商公章。 |
| 特定资格2 |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1)于本公司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地点:漳州市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津19号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津19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发布媒介: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
12.采购人: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地 址:长泰县古农农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3.代理机构:漳州市环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岱山村下岱山15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本项目采购方不组织安排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在材料运输及施工过程中若产生噪音,或对居民的生产、生活便利等方面造成影响,必须承诺负责维稳协调工作。同时,承诺对于施工现场涉及的房屋、农田、农作物及种植物的损害或需移植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协调解决。相关施工前后的风险及费用,供应商需进行充分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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