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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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投标邀请书
至:福建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晨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曹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优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已由宁化县总医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8号,宁化县总医院会议纪要〔2025〕10号一共2个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7.8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其中暂列金额226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 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领取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在宁化县总医院官网院务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nhzyy.cn/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地址: 石壁镇立新村新市大街31号
电话: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
电子邮箱: /
电话:***
联系人:***
至:福建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晨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曹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优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已由宁化县总医院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8号,宁化县总医院会议纪要〔2025〕10号一共2个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7.8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院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其中暂列金额226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 2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领取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在宁化县总医院官网院务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nhzyy.cn/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石壁中心卫生院
地址: 石壁镇立新村新市大街31号
电话: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财富花园9栋108号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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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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