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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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 (项目名称) 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斗镇锦溪村溪滨道路建设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永春县。
2.2 项目的规模:造价40.8402万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
| 1 | 详见图纸 | 详见图纸 |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2.5发包价:38049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邀请名单中(邀请名单: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正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州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
5.4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 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春县
邮 编:3626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盛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
邮 编:3626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yongchunsx@163.com
2025年10月17日
开标地点: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0号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5-10-17 17: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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