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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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浦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浦城县公安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ZZB-NP-[CS]-2025100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项目

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6.3获取方式: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 10月28日上午 09 :00 之前提交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5年 10月28日 上午 09 :00 ;
9.2磋商地点: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邮编: 3534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9959937327
12、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邮编: 3534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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