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比选条件
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由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决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南安市城区主要路段,即柳城街道、美林街道、溪美街道,具体路线由我司划定。
2.3 比选范围和内容:对南安市城区主要路段进行降尘作业,降低颗粒物浓度,改善空气质量。中选单位需根据我司指定路线区域开展日常降尘作业,每日作业10小时。
2.4比选类型:询比采购
2.5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9月21日。
2.6服务质量要求:年度PM2.5浓度均值不高于18μg/m³,年度PM10浓度均值不高于37μg/m³。
2.7最高限价(比选控制价):158万元;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信用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具有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清扫保洁等与空气污染治理、环卫保洁相关的经营范围。报价单位还需提供近三年内与环保降尘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B2(含)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员3名。
3.6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中选通知书发出前比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中选单位相关证件进行原件核实,如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报价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派代表凭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时间、地点
5.1 比选时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5.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安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拒绝;比选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6、评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7、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7.1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前提交至比选单位;
7.2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圆整)。
7.3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比选单位,报价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翼集团官网(http://www.qzsnyjt.com/)和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潜在报价单位随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南安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
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由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现决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安市区颗粒物管控治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南安市城区主要路段,即柳城街道、美林街道、溪美街道,具体路线由我司划定。
2.3 比选范围和内容:对南安市城区主要路段进行降尘作业,降低颗粒物浓度,改善空气质量。中选单位需根据我司指定路线区域开展日常降尘作业,每日作业10小时。
2.4比选类型:询比采购
2.5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9月21日。
2.6服务质量要求:年度PM2.5浓度均值不高于18μg/m³,年度PM10浓度均值不高于37μg/m³。
2.7最高限价(比选控制价):158万元;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信用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具有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清扫保洁等与空气污染治理、环卫保洁相关的经营范围。报价单位还需提供近三年内与环保降尘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及B2(含)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员3名。
3.6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中选通知书发出前比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中选单位相关证件进行原件核实,如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中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没收比选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报价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派代表凭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我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时间、地点
5.1 比选时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5.2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南安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拒绝;比选时,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6、评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7、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7.1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前提交至比选单位;
7.2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圆整)。
7.3 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比选单位,报价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选的比选保证金当场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翼集团官网(http://www.qzsnyjt.com/)和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潜在报价单位随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福建省南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南安市普莲路283号普莲安置小区A1幢3梯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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