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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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采购项目开展市场调查,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具有此类项目实施经验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敖里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1.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系统,数量:1项;预算金额:30万元。
(二)采购要求
1.公共卫生智能健康体检必须与福州市现有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后文简写基卫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数据直接上传至基卫系统,减轻公卫团队重复录入工作。
2.系统必须符合公卫体检的业务流程,功能包含但不限于体检登记,身高体重、血压,尿常规、心电,中医体质辨识等。
3.系统能根据体检数据生成相应的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同时支持批量导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市场调查活动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提交材料须知
1.具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产品有关资料、方案及项目报价单(格式自拟);
5.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1份正本3份副本(加盖公章),封袋打包(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公章;以现场形式递交。
现场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厅。
7.电子文档:1套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电子版须是Word格式,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
(五)评选办法
市场调查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有效应征方案进行比较论证,评选出最优的价格及服务方案。
(六)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采购单位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本次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供应商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征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附则
1、本次市场调查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单位使用,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2、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毫无保留的自由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方案。
3、本次征集仅供采购单位作为最高限价确定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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