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孝老食堂保险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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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孝老食堂保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孝老食堂保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孝老食堂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HCCG[2025]宁字第03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00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
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孝老食堂保险项目

1

***.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15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5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6其他落实政策:(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4)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5)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6)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4.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若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需提供
该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注:总公司属于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的,不能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联系代理办理报名手续,并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盖章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jhcxm@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
9.2磋商地点: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8栋1单元2902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1号区政府一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代理机构: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富春西路32号中融中央悦府8号楼2902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13010113009315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附2:保证金账户



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89900554110000

开户行:招商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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