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100C1-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10-12

【招标公告】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100C1-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5-ZTH100C1-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 2025-ZTH100C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价:人民币13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的供应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磋商供应 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 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 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 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 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 (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 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 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 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供应商不得 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其视为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 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磋商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 面承诺书)。 (8)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 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可自行通过以下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 结果为准。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 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屋顶降噪减振项目业绩, 至少提供2个合同。(施工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联系 人:沈小姐,联系电话:0592-5810409。(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评标室 七、其他 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2#楼屋顶噪音振动综合治理项目,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验收合格。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保证金、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开户名: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银行账号:4100024009200205339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保证金应在响应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人:沈小姐,联系电话:0592-58104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西路69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iamenzth@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兴 小签名)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糊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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