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及巡察集中驻点场所电力扩容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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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及巡察集中驻点场所电力扩容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及巡察集中驻点场所电力扩容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及巡察集中驻点场所电力扩容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NDGY-X招【2025】00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县委巡察办办公楼及巡察集中驻点场所电力扩容提升项目 | 1项 | *** | 427505 | 4000 |
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脱贫攻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8)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9)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绿色建材: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11)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②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1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
| 特定资格2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5年 09 月 28 日起至2025年 10 月 10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项目实行线上报名,请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下载文件”,选择参与本项目。(注:潜在投标人需要上传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盖章扫描件,且需要提交报名转账成功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6.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报名费以投标人公对公转账:开户名称: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长兴支行,银行账号:13210501040015268)。
7、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肆仟元整(¥40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10 月 1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 10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s://ygcg.ndcqjy.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县松港街道福宁大道国资大楼8层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电话:***
联系人:***
公告附件:
-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md5:24fa5edd800fc411e9bdb9486943ad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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