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经营权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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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经营权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经营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经营权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经营权项目。
2.2.项目概况: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一层西侧门厅(包含残疾人辅具展示厅)(315.20㎡)和二至五层(二层828.05㎡、三至五层每层667.78㎡),项目占地面积4.74亩,招标建筑面积约3146㎡。
2.3.地点:漳州市长泰区人和南路东侧、移动大楼南侧。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仅限于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福乐家园)一层西侧门厅(包含残疾人辅具展示厅)和二至五层的经营权转让,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经营权,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处置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
2.5.经营期限: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为15年(自双方正式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分培育期(已包含3个月装修改造期)、发展期、成熟期。培育期为3年,项目运营免租金;发展期为3年,按中标确定的年租金50%、65%、80%起交;成熟期为9年,按中标确定的年租金100%上缴。运营方每年按照中标价于10月底前向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次性缴清,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联合会按要求上缴国库。
2.6.租赁服务范围:用租赁场所举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或医疗康复机构,运营的范围须包含残疾儿童康复及成人康复项目。
2.7.租赁期限内运营方不得撤租、转租、抵押、转让,若运营方私自撤租、转租、抵押、转让,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
2.8.在租赁期内运营方不得进行运营方变更,不得私自更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若运营方私自更改上述内容,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
2.9.运营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相关设备、器械的投入或更换,运营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施工方案须经招标人审阅,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不得改变消防设计,并应在征得招标人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2.10.承租期满后,原运营方投入的装修无法拆除的不得进行破坏性拆除,门窗、墙面、地面、屋顶必须保持完好,原运营方投入的设备、器械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承租期满后招标人收回经营权。承租期间,如遇政府政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有关拆迁赔偿全部归属招标人,运营方投入装修及设备的部分如政府有偿补偿则按政府有关补偿规定给予适当补偿,除此之外,原运营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11.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运营方须自行承担所投标项目的水电开户费用、水费、电费、物业费、保洁费用、垃圾清运费、零星维修维护费、消防设备维修维护更换等,并确保保持经营范围内外整洁、干净、卫生。水费、电费按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商业用水、用电价格计算,按月计量征收。
2.12.运营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
3.2.投标人应是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合法存续的民办非企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或民办医疗康复机构(若投标人为民办非企业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须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协议管理机构,并录入“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系统”)。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 月25 日至2025年10 月22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0 月27 日上 午09 时00 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取招标文件证明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本项目年租金最低限价为294520.68元/年,投标人参与投标时自主报价,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否决其投标。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江畔御景4单元1107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长泰区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电话:***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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