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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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宣传部
招标代理机构 莆田市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宣传部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光测工业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铭创信息技术(莆田)有限公司、河南予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    2.项目编号:泽发采[2025]401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  1  ***  批  其他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为***元,高于最高限价预算价单价及总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  批  元  ***.00  总价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报价明细要求: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荔城区县巷崇功祠非遗研习馆智能化打造项目  含税价  批  元  ***  总价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9月24日 至2025年09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获取地点及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邮件(343797843@qq.com)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邮寄给报名人。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 09月 29日 09: 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三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 09月 29 日 09: 00 (北京时间),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三层会议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宣传部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邮编: 351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莆田市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    邮编: 351100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莆田市泽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银行账号:10005235517001000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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