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招标公告】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致: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福建八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永春县坑仔口镇荷殊900和650煤矸石堆边坡稳定性评价
2.项目编号: FJTHQZ-412025091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最高控制价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1-1

堆场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

1项


***.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00

备注:
1、本次采购为1个采购包,供应商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受邀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4日起至2025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内发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qz@163.com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每份谈判文件为300元,缴纳方式:现金或汇款,如需邮寄另加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逾期或未登记报名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6.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
6.3报名费汇款专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152300100100453290

备注:转报名费时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付款成功后将付款截图及报名登记表发邮箱fjthzbqz@163.com获取谈判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5年09月30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7.2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湖滨路8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注: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10、采购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路109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报名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小杨、小魏/ 0595-22168126
财务联系人:小陈/0595-22035126
电子邮箱:fjthzbqz@163.com
12、本次采购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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