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招标公告】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ZXCG-350102-FJGC-20250004、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350102-FJGC-20250004 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8,240.00元 采购包1(2025年福州延安中学教育集团高中部计算机教室配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8,24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8,2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10000-家具 教师讲台 2(个) 否 详见询价通知书 6,000.00 工业 1-2 A05010000-家具 学生座椅 128(张) 否 详见询价通知书 10,240.00 工业 1-3 A05010000-家具 可升降学生计算机双人桌 64(张) 否 详见询价通知书 192,000.00 工业 1-4 A05010000-家具 机房防静电地板等机房辅助设备 200(平方) 否 详见询价通知书 4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询价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9-23 至 2025-09-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获取询价通知书(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操作,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经理:经办人(***、林锦芬、杨旻/0591-83393306)、负责人(黄丽婷、黄稀瑾/***)。 2、本项目具体询价保证金缴纳金额要求以询价通知书为准,请潜在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 3、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序号4的技术参数部分字眼修改,具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更正公告。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学院前巷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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