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南平市 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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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南平市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建阳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对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QFCG069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预算总价(元)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1

南平市建阳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项

1年

***

***

3000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须按以下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②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④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其中部分承诺事项的,则应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
六、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景贤路66号山水锦城<奥体花园>15栋1层楼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
邮编:354200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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