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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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7日至 20250923日(周末、节假日正常卖标),每天上午0830 分至1130分,下午1500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区麻公岭花园22幢1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现场公布后应向招标人提交1500元保证金,提交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该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0929日上午09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区麻公岭花园22幢1601室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凤岗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
邮编:36505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沙县区麻公岭花园22幢1601室
邮编:36505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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