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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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PZQL202500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价: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

1

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1项

***.00

物业管理

¥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0910起至20250916,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1125486288@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09220900 (北京时间);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街78号科协4楼)。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09220900 (北京时间);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街78号科协4楼)。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北街536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

14.本次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相关制度以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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