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09-10

【招标公告】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德市民政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FJGY-[CS]-ND-202506011-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备注

1

1-1

宁德市2025年社会组织孵化园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次)

1项

***.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其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五项的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响应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 10 日起至2025 09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或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盖章后以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发邮件至gyndzbtb666@163.com,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收到邮件(邮件主题请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查找)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 09 22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5 0922 09:30(北京时间);
8.2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本项目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11.采购人:宁德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 702室
联系人:孙聪聪 邱靖雯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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