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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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
2.项目编号:闽天和2025漳招(02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88911.32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2025年9 月5 日至2025年9 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
6.2获取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至我司或通过邮件获取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7.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
8.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5 年9 月18 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南坂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
2.项目编号:闽天和2025漳招(02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88911.32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5年长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项目 | 1.00 | ***.3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中其他与该条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购买时间:2025年9 月5 日至2025年9 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
6.2获取文件: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至我司或通过邮件获取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7.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
8.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5 年9 月18 日09: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10.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南坂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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