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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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FJZH(2025)CG01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价(元)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 1 | 1-1 | 闽侯县首邑大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 1项 | ***.00 | 2828062.16 | 32137.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联系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磋商文件(含电子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16日09:30(北京时间),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道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楼随行易交易(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 年09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道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楼随行易交易(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闽候县国资大厦1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201-20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dl@fjzhuhong.com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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