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招标公告】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丰(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9210902100302002
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A标段”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修改及答疑回复如下:
补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修改为: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2.原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承包人直接缴纳给发包人或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
答疑回复部分:
1、问:专用合同条款中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天,承包人直接缴纳给发包人或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与二、投标函附录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天,承包人直接缴纳给发包人或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不一致 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7.5.2 规定执行。详见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补充修改部分第二点。
2、问:请明确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函保证金金额具体金额如何填写?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3,条款号:18.1/18.2.1,条款名称:投标保证金中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500000元填写。
3、问:退休高级工程师需要附哪些相关证明材料,附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可以吗?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丰(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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