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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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QQ采(2025)008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8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7638.13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包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顶坛村顶坛自然村巷道硬化建设项目

1

187638.13元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且执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获取公告信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在规定的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草埔村草埔157号408室(电商创业园408室))现场报名。
8.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9月09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草埔村草埔157号408室(电商创业园408室),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09日16:00时,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草埔村草埔157号408室(电商创业园408室)。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asy-prt.com)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其他补充事宜:
无。
13.采购人: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湖西乡城内村
邮编:363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草埔村草埔157号408室(电商创业园408室)
邮编:363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泉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市街支行

银行账号:908051002001000007083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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