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安市创建全国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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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安市创建全国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泉州市志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350583]HHPM[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创建全国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泉州市志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上帝宫巷18号三楼 4,900,000.00元 91.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生活垃圾分类):
服务类(泉州市志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宣教基地(主题公园)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592,000.00
1-1-2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有害垃圾暂存点提升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4,000.00
1-1-3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可回收站点(生活垃圾中转站)融合提升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95,000.00
1-1-4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搭建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349,000.00
1-1-5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小型有害垃圾收集车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38,000.00
1-1-6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240升分类收集容器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225,000.00
1-1-7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8升厨余桶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600,000.00
1-1-8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氛围物料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95,000.00
1-1-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现场宣传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31,000.00
1-1-10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入户宣传 南南安市区域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200,000.00
1-1-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宣传物料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90,000.00
1-1-12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30,000.00
1-1-13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运营团队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798,000.00
1-1-14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县级市智慧管理平台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45,000.00
1-1-15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100,000.00
1-1-16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创建区域指导提升工作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995,000.00
1-1-17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内业材料整理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75,000.00
1-1-18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 有害垃圾收运处置 南安市区域 1.系统分析方法2.完善体系建设3.加大宣传氛围营造4.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5.培育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引领6.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服务 1年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评价标准CJJT102-2004》《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级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5〕5号)《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泉城管函办〔2025〕24号) 2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宏力
评审专家: 李桂兰 、 许昭荣 、 王晓明 、 吴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100万元,500万元]:0.8%。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6947 0729 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生活垃圾分类:4.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代理费打款凭证请发至邮箱:fjhhzbqz@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安市柳南西路310号
联系方式:0595-8636596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1栋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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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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