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02

【招标公告】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2025-FZSC321
2项目名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运维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技术服务要求

1

1-1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三级等级保护测评

1项

80000

130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安全运维服务

1项

50000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报价资格标准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视同满足以上第1点(3)、(4)、(5)、(6)、(7)、(8)资格条款要求。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5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591日至202599(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1713338329@qq.com。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917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10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不予接收。
11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10 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39号
邮 编:350199
电 话:***
联系人:***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邮 编:350000
电 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1713338329@qq.com
11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报名费、代理服务费、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财务联系人:0591-87767689-8621 徐小姐、小柯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报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报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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