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_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福榕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福建福榕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审计项目公开比选。
二、项目编号:FJFRC(2025)BX001号。
三、项目概况: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拟针对2024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一)采购范围:2024年度工资清算审计项目,包括公司本部、省内23个直属库和吉林天宏公司2024年度工资总额计提、发放情况;2024年度会计年度及所属年度各职级人员收入情况(涉及调动、提拔、离职等人员要相应调整),并编写工资总额决算审计报告及分析报告。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服务地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及省内23个直属库所在地(天宏公司采取报账方式)。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证明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公开比选申请书 | 详见《公开比选申请书》。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详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授权委托书(若有) | ①报价人(自然人除外):若报价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及其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均可成为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企业或组织对其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财务状况报告 | 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公开比选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自公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证明材料。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报价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含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报价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前(不含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公开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报价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公开比选文件未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报价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开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或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 ①报价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资格审查时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查询结果”)。B.经查询,报价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开始)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公开比选文件一并存档),且报价人未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 详见《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应按照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规定提供。 |
2、特定资格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报价人资质 | 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营业场所 | 报价人须在福州市设立营业场所,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所有权人(承租人)应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公开比选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
五、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期限:2025年08月20日起至2025年08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期限内,公开比选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公开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二)获取地点及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2、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购买公开比选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163.com),未及时将上述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发送至我公司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三)公开比选文件售价:公开比选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纸质公开比选文件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公开比选文件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公开比选截止
(一)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
(二)报价人应在公开比选截止时间前将公开比选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福榕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否则公开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年08月28日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八、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人应当按照本公开比选邀请规定及时向代理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报价人应当保证其公开比选响应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报价人报名参加公开比选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公开比选文件要求,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五)报价人必须满足本公开比选文件所述对应的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公开比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规范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在适用法律上遵从本公开比选文件有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福榕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68号隆泰花园3号楼1层04店面
联系方法:***,***
电子信箱:***@163.com
附1:账户信息
账户一览表
| 购买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福榕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 |
| 账 号:118330100100150012 |
附2:比选服务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元) |
| 1 | 1-1 | 审计服务 | ***.00 | 1130.00 |
注:1、公开比选报价人应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否则按无效处理。
2、报价人所报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