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梅溪卫生院红外热辐射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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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闽清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福至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梅溪卫生院红外热辐射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闽清县总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梅溪卫生院红外热辐射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福至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梅溪卫生院红外热辐射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FZR-TP-2025-011-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900.00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9,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9,900.00元
谈判保证金(元):1,99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等)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元)

1

1-1

红外热辐射治疗仪

1套


110,000.00

1-2

手功能综合训练桌

1套


85,000.00

1-3

训练用阶梯(双向)

1套


4,9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08-20至2025-08-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按照本项目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的时间,在福州福至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马榕地铁站A出口))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加谈判的资格。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08-2514:30(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福至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3号依强金谷2号楼802
联系方式:***
联系人:***
3.购买谈判文件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福州福至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5501012010090004665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联行号:3133910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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