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5-08-19

【招标公告】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的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FND-20250815035
项目名称: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48.613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72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路面修复工程

1项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即全部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资质

1、投标供应商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具备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项目负责人资质

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以及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3)方式:邮件报名:填写完整的《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xxoo-01@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FJSZFND-20250815035

项目名称:霞浦县S201线K90+029-K90+569段路面修复工程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城北社区六一七路3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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