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临时保安服务项目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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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临时保安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2025年临时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遴选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2025年临时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永欣招采-2025A010
3、遴选内容及要求: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临时保安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4、参与遴选单位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遴选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政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4.4根据相关规定,供应商按照遴选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遴选文件中可不提供资格条件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遴选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5供应商须对以下事项提供声明承诺函: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存在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情形(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登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如有存在以上情形的,以无效标处理)。
4.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遴选报名:
遴选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9:00到12:00,14:30到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座7层)。
遴选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方式如下:(1)现场报名:可通过直接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座7层)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要求填写清楚的《购买遴选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3413495255@qq.com)。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8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座7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8、有关本次遴选的相关信息(包括遴选文件若有修改)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发布通知,请潜在参与遴选单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1)遴选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座7层
联系方式:******
附1:提交遴选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泰禾支行 |
| 开户名: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帐 号:35050189480000000927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遴选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遴选保证金”。 |
购买遴选文件、缴交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
| 开户名: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分公司 |
| 帐 号:35050189640700001557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对应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标书费或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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