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采-公开招标-2025-GCZB033-西北区域2025年-2026年公路沥青运输供应商评选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8-14

【招标公告】国采-公开招标-2025-GCZB033-西北区域2025年-2026年公路沥青运输供应商评选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华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北区域2025年-2026年公路沥青运输供应商评选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采-公开招标-2025-GCZB033-西北区域 2025 年-2026 年公路沥青运输供应商评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华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对2025-GCZB033西北区域 2025 年-2026 年公路沥青运输供应商评选项目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标段1,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运输起始地及卸货地均在宁夏、甘肃、青海境内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标段2,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1)山东/河北至宁夏境内的长途运输 (2)山东/河北至甘肃境内的长途运输 (3)山东/河北至青海境内的长途运输 (4)山东/河北至新疆境内的长途运输
合同包03: 项目名称:标段3,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1)山东/河北至西藏境内的长途运输 (2)新疆至西藏/甘肃/青海境内的长途运输 (3)川渝至西藏境内的长途运输
合同包04: 项目名称:标段4,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运输起始地及卸货地在西藏境内
合同包05: 项目名称:标段5,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运输起始地及卸货地在新疆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运输发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运输发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03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运输发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04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运输发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包05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运输发票,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应自行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8-20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3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300元;合同包03人民币300元;合同包04人民币300元;合同包05人民币300元;
现场购买/线上购买(1)时间:2025年08月13日起至2025年0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层1105-1106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8950158076 报名邮箱:zfcg622@163.com (5)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标段人民币。 (6)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开户行: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5 0198 6601 0000 1000 (6)若选择线上购买方式,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招标文件工本费缴交凭证发至邮箱zfcg622@163.com,【半天内若无回复请致电林女士18950158076】,确认是否收到《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招标文件工本费缴交凭证,《招标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致电林女士18950158076获取。 (7)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8)未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3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9-03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1-1103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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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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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华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12号楼1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层1105-11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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