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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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350521]FJGM[CS]2025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648,000.00元 94.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拟对2025年9月-2026年8月份的学校食堂食材配送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调料类、粮油类、水产品类、肉禽蛋类、冻品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等所需副食品及其它。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结算金额达到成交价或服务期满(服务期约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先达到的合同自然终止(成交人应在成交金额达到成交价90%时通知采购人)。 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64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评审专家: 严永利 、 吴育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按0.8%。成交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建设南路支行,户名: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352150104000648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惠安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0.9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惠安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南洲村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广海路2-12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福建省广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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