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228翔安大道至翔安东路段(翔安港区滨海东大道疏港通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5-08-12

【招标公告】G228翔安大道至翔安东路段(翔安港区滨海东大道疏港通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翔安大道至翔安东路段(翔安港区滨海东大道疏港通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G228 翔安大道至翔安东路段(翔安港区滨海东大道疏港通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的通知》(厦建筑[2021]65 号文件) 及(厦交建【2021】44 号)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3.2.1 定标要素-1信用要素中要求填报的“《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一。
三、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一标段:50万元;2、二标段:50万元;3、三标段:50万元;如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则需分别递交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并且备注标段名称,如字段较多可简称;如若投标人只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则只需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并且备注标段名称,如字段较多可简称。
四、因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38页“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内容重复,故删除该页内容。
五、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5.4.4 条款。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修改为“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七、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5.3.6条款“承包人应遵守《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厦市政集〔2021〕171 号)、《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管理规定》(厦市政开〔2023〕295 号)和《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建协〔2019〕14 号)等文件,以及遵守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的相关工程变更文件规定。项目所属投资审批部门为区级的,还应按照其相关变更规定执行。发包人、监理人超权限审批的视为无效变更”修改为“15.3.6承包人应遵守《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厦市政集〔2021〕171号)、《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管理规定》(厦市政开〔2023〕295号)和《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建协〔2019〕14号)等文件,以及遵守厦门市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工程变更文件规定。项目所属投资审批部门为区级的,还应按照其相关变更规定执行。发包人、监理人超权限审批的视为无效变更。”
八、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以下内容
“1.5 合同协议书
补充:
1.5.1 合同价格和费用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并通过工程计量支付程序后,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且该项费用拨付到发包人账户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合同最终价款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的审定金额为准,若需要国家审计机构审定则以该审计结论为准。
承发包人按以下 (2) 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
(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26.24条款修改为“招标结束后,依据经审批的施工图文件,发包人将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勘误,作为今后计量、支付和办理工程变更的依据,合同实施期间不再进行工程量清单勘误。参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勘误相关规定的通知》(闽高指工〔2017〕221 号)文件要求,建设各方应高度重视清单勘误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工程量清单勘误工作。工程量清单勘误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以项目业主提供的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基础,计算各分项工程、细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中计量与支付条款的相关规定,将工程数量归口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关章节各支付细目中。原则上应在施工图正式下发后三个月内承包人完成本项工作,并上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核。”
十、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26.26石方处置按照闽自然资发[2023]51号文执行。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补充“26.27本项目回填砂从业主指定的临时堆放场(新机场用地范围内)取砂,运距包干,项目实施过程,由甲方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实施,砂源费不计取,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十二、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08月11日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十三、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08月11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以下空白)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8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8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正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由于我方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信用分奖励的条件,现我方就下列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对信用分进行加分,并承诺享受信用加分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考核有关规定上岗履职。

序号

从业单位或人员

年福建省○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建设工程/○福建省农村公路□及 市(区)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单位及主要人员年度考核

是否申请信用分奖励

备注

名称或姓名

项目名称

合同段号

考核等级

1

施工企业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a.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福建省交通建设项目信用考核中: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AA 级、A 级,且符合《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信用分加分规定的,需填写上表提出申请,未填写上表提出申请的,其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分按 B 级处理;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本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中被评为 C、D 级,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须如实填写上表。
b.申请使用项目所在地市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结果的: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AA 级、A 级,且符合《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信用分加分规定的,需填写上表提出申请,未填写上表提出申请的,其企业、项目经理的信用分按 B 级处理;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被评为 C、D 级,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须如实填写上表。
c.如申请加分,投标人应如实在备注栏中说明至投标截止日信用奖励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次数及具体工程项目)。
d.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填写不实的,其投标文件将被确定为“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属弄虚作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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