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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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ZRXND)2025-06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具体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登记时间以报名费汇款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58735554@qq.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 |
7、投标截止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8月27日上午09:30前提交到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 8.1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华路1号
邮编:3521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长兴城D区8幢201
邮编: 3521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 开户银行:福建蕉城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9061110010010000102989 | |
| 特别提示 |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2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 1.00 | 2,200,000.00 | 批 | 批发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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