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_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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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坂新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章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
提升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坂新村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章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FJZK[CG]2025011-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元(含暂列金¥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00557.2元(含暂列金¥5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坂里乡坂新村伽南公老人活动中心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二次) | 1 | 1100557.2元 (含暂列金¥50000元)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资质要求 | 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类)。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 补充说明: | 1、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谈判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包含五险(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缺一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供应商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 08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 福建章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6.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1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9.磋商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口头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受(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
10.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坂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坂新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福建章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梅中西路17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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