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_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
2.项目编号:QZKDZB202509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 1 | 安溪县湖头镇锦绣新都8号楼、10号楼、11号楼商铺的市场租金价格资产评估服务入围采购 | 1项 | 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9]***号)》收费标准的60%为最高控制价。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或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5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8月05日截止。
5.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请在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20层2013)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6.3报名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账 号:9070911010010000047540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上午09:30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06日上午09:30时(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2013(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电子邮箱:qzkdax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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