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港务电力【2025】12号海天、嵩屿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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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天、嵩屿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港务电力【2025】12号海天、嵩屿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港务电力【2025】12号海天、嵩屿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52.9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海天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预算:67.9万元,项目内容:从海天2#变电所10 KV配电室引一回YJV22-8.7/15-3*95电缆接入新建1# 交流预制舱高压进线柜供电, 从海天码2 # 变电所引一回12 芯单模光缆穿PVC管Φ25 引至新建1# 交流预制舱,配套管道开挖、设备基础等,从海天码头新建1#交流预制舱引-回YJV22-8.7/15-3 *95电缆接入新建2#直流预制舱,从海天新建2#直流预制船低压室引一回电缆2*YJV22-18/3-4 *1*240+1*50接入电缆输送装置,设置一套电缆输送装置并配置船上插座自动控制电堆系统,配套管道开挖、设备基础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嵩屿基地充电桩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预算:85万元,项目内容:从嵩屿1#变电所10 kV配电室引一回YJV22-8.7/15-3*120电缆接入新建1#交流预制舱高压进线柜供电,从嵩屿1#变电所机房引一回12芯单模光缆穿PVC管Φ25引至新建1#交流预制舱,拆除原有嵩屿7# 箱变及高压电缆YJV22-8.7/15-3*70回抽,配套管道开挖、设备基础等,从嵩屿码头新建1#交流预制舱引一回YJV22-8.7/15-3*95电缆接入新建2#直流预制舱,从嵩屿新建2#直流预制船低压室引一回电缆2*YJV22-18/3-4 *1*240+1*50接入电缆输送装置,设置两套电缆输送装置并配置船上插座自动控制电堆系统,配套管道开挖、设备基础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资格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资质证书有效期有相关规定可以延续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合同包02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资格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资质证书有效期有相关规定可以延续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8-05 00: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50元;合同包02人民币5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5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8-05 15:00:00】
2、开启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开标室
七、其他
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邮箱地址:gwjsdaili@163.com。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厦门采购招标网/公E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mzfcg.com)。 3、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控制价通知等),代理机构将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人关注并及时下载。
八、监督部门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纪检效能监察小组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8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港务大厦81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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