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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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XR2025-D00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

1

***.2元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或以上;
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等级二级及以上(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自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文件购买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时,14:3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对绥安镇英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建设进行自行采购,委托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8月4日15:30时,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4日15:30时;招标代理公司: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仙景工业园45号C幢
开标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号(回家商务酒店旁5楼)。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标书发售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信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仙景工业园45号C幢
邮编:363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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