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_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_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G-2***251***6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招标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5年***7月17日至2***25年***7月24日,每天8:3***至12:******,15:******至18:******。(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9936@qq.com)。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2******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35*********1
电 话:***591-878***35***5
传 真:***591-87112226
电子信箱:1623******9936@qq.com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591-8793162***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591-878***35***5 转8***7
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5***1***11******1******************19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761211***1826*********184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6号
联系方式:*** ***591-282******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G-2***251***6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招标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 *********%"> 合同包 | ***4******%"> 项目名称 | ******%"> 经营期限 | *********%"> 主要技术要求 | ******%"> 投标保证金(元) |
| *********%"> 1 | ***4******%"> 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 ******%"> 2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2************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⑦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一致;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5年***7月17日至2***25年***7月24日,每天8:3***至12:******,15:******至18:******。(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9936@qq.com)。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2******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5年***8月***7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35*********1
电 话:***591-878***35***5
传 真:***591-87112226
电子信箱:1623******9936@qq.com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591-8793162***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591-878***35***5 转8***7
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5***1***11******1******************19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761211***1826*********184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6号
联系方式:*** ***591-282******8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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