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二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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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
渣综合利用服务(二次)谈判公告
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
项目编号:0747-2560SCCZX11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
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法)。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
合利用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3.1 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简称“动力中心锅炉”)
(1) 动力中心锅炉由 3 台×480t/h CFB 锅炉组成,以煤为主要燃料,掺烧部分石油焦,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及超净布袋除尘处理。
(2) 动力中心锅炉炉灰日产生量约 800 吨(约 29.2 万吨/年),配套建设 2 座×1600m³ 炉灰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灰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3) 动力中心锅炉炉渣日产生量为 400 吨(约 14.6 万吨/年),配套建设 2 座×750m³ 炉渣立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渣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燃料工况:以煤和石油焦为燃料,石油焦掺烧比例 0~25%;石油焦为泉州石化延 (4)
迟焦化装置自产石油焦。
3.2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锅炉(简称“动力站锅炉”)
(1) 动力站锅炉由 2×310t/h CFB 锅炉组成,以石油焦为主要燃料,掺烧部分煤,采用“炉内石灰石+炉外氢氧化钠湿法洗涤”脱硫及超净布袋除尘处理。
(2) 动力站锅炉炉灰日产生量约 30 吨(约 1.1 万吨/年),配套建设 2×1000m³炉灰立 体暂存库及装车设施,两座灰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3) 炉渣日产生量约 300 吨(约 11 万吨/年),配套建设 2 座×1000m³炉渣立体暂存 库及装车设施,两座渣库按照“一运行一备用”的方式运行。
(4) 燃料工况:以煤和石油焦为燃料,石油焦比例 50~100%;石油焦为泉州石化延迟 焦化装置自产石油焦。
4.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 用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1 采购人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通过本次采购,按照最终评审价格(不含税)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取成交人。若发生 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成交人排序将按照报价人承诺承接的炉灰、炉渣日综合利用份额(比例)由大到小排列。本项目综合利用份额(比例)的分配顺序将根据成交人的排序 来定,排名靠前的优先分配,炉灰和炉渣的分配份额(比例)以成交人承诺的日综合利 用份额(比例)为基础,由采购人根据以下分配规则确定各成交人的日综合利用份额(比例),直至 800 吨/天的炉灰和 700 吨/天的炉渣分配完为止。
(1)★动力站炉灰量为 30 吨/天由排名第一的成交单位承接,各报价人需提供承诺函装 订在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人承接炉灰的同时,应承接炉渣综合利用;且报价人承接动力中心炉灰、动力 中心炉渣和动力站炉渣的份额(比例)应一致。
(3)★报价人承诺承接的动力中心炉灰份额(比例)不应小于 20%(160 吨/天),动 力中心炉渣、动力站炉渣份额(比例)均不应小于 20%(动力中心 80 吨/天、动力站 60 吨/天),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报价人承诺承接的动力中心炉灰份额(比例)不得超过 40%(320 吨/天),承接的 动力中心炉渣、动力站炉渣份额(比例)均不得超过 40%(动力中心 160 吨/天、动力站 120 吨/天)。
排名靠前的成交人优先分配,直至 800 吨/天的炉灰、700 吨/天的炉渣分配完毕。调 整后的日综合利用份额(比例)作为其本次报价承诺的量。
(4)若在首次报价阶段,合格的报价人无法将 800 吨/天的炉灰、700 吨/天的炉渣分配 完毕,则在谈判阶段评审小组将同各报价人澄清追加日综合利用份额(比例)。(5)若本项目最终经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无法将 800 吨/天的炉灰、700 吨/天的炉渣分配 完毕,则已分配的处理份额(比例)有效,缺口的处理份额(比例)采购人将另行安排。
(6)当炉灰实际日产量不等于 800 吨、炉渣实际日产量不等于 700 吨时,以采购人安
排的运量执行外运,处理量将根据各成交人经调整后的日综合利用量所占的对应份额(
比例)分配。
4.2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同时报价人应将动力中心和动力站炉灰、炉渣作为一个
整体,综合考虑相关成本后报一个综合单价。
4.3 本项目的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合同与中化泉州园
区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合同与中化泉
州石化有限公司签署。
5. 服务期限:暂定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
准。
提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项目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6:00。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本 项 目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发 布 平 台 为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 、 中 化 商 务 电 子 招 投 标 平 台
(https://ebid.sinochemitc.com/)、中 化 采 购 供 应 链 平 台(
https://scm.esinochem.com/)
谈判文件获取:
【第一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bi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
(免费),缴纳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500 元,并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技
术支持:010-86395191(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第二步】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进行网上注册(免
费),注册成功后报名本项目(在“官网首页-非招标采购栏目-更多”通过关键字搜索本项
目公告,点击报名),然后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平台使
用费发票(技术支持:010-57392892(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
【第三步】报价人须分别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后方
为报名成功。
7.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5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8.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 15 层 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esinochem.com/)提交《响应文件》。
(2)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至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响应文 件恕不接受。
(3)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的电 子版文件为准。
(4)报价人如果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上传的附件报价表信息(含二次报价澄清函) 与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不一致,以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手动录入的报 价信息为准,否则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1)
本复印件或其它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 (4)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 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 资质要求:报价人或报价人委托的炉灰、炉渣终端利用单位的综合利用场所 应具有环评批复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前述要求)证明材料:
若综合利用场所为报价人自有,报价人需提供综合利用场所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若综合利用场所为报价人与第三方合作的,则报价人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合 作协议复印件和第三方的综合利用场所的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报价人具有 1 项或以上炉灰和炉渣综合利用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报价,联 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前述要求)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业绩数以合同项数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 费用分配比例等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报价;③联合体各方成员总数不得大于 3 个。
报价人针对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业绩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澄清方式进行补 充,但必须在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通知后 1 小时内。此外,报价人补充的证明材料仅限 于资格符合性评审使用。
注: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 料造假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8)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锅炉炉灰、炉渣综合利用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 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 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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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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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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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技术支持:010-86395191(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010-57392892(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
采购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区
邮编:36210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fuxinyi@sinochem.com
采购人监督和回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中化泉州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发展
访部门:部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编:362103
联系人:组织发展部、纪检室
联系电话:0595-27572313、19805957029
电子邮箱:qzshjw@sinochem.com、luoyiwen@sinochem.com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zl 招标代理签章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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