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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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溪南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霞浦县溪南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 YXHC-2025-ZBDL-007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16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2025年度溪南镇海上海漂垃圾转运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公司邮箱(755947697@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7.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 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9.2磋商地点: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单位名称:霞浦县溪南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县溪南镇南岸路1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
公司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县海润尚郡3号楼1单元2703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3.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https://ygcg.fjcqjy.com/)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公告附件: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md5:9bff08f603716af8f7a9e9bd8b418d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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