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福建省诏安县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施工监理(第二次)
2、招标编号:AHCG(2025)098-1
3、项目地点:漳州市诏安县金星乡。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诏安县城66°方位(金星乡田朴村、院前村管辖),直距约9.0km处的横山一带,占地面积0.1866km²(约280亩),实际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石方量约166.58万立方米;土方量约148.02万立方米;砂包土洗砂约45.98万立方米。
5、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特定条件: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甲级矿山工程监理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7.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招标资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招标资料。
8.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0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4(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6层)。
11、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13、采购人: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诏安县金星乡鹿食坑118号2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人:***
联系方法:***
附1:基建项目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7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1 | 监理服务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
附2:以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1409020919600318876 |
| 特别提示 |
| 投标人以电汇、转帐形式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于2025年08月07日17:30时前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达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注意:以私人转账或携带现金至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应与报名投标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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