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_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漳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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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漳州市 采购单位 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宏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2.项目编号:ZZHYGC[2025]-0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人民币)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人民币)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

1.00

***.00


服务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 月17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地址:漳州宏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西251号109-2室)。或电话,邮箱联系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应于2025年7月18日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栋8号三楼(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18日15:30时(北京时间),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综合大市场13栋8号三楼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现欢迎受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3.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14.采购人:诏安县岭下溪水库工作站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岭下溪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代理机构:漳州宏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西251号109-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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